郭志宇律师(高级合伙人)
郭志宇律师,高级合伙人
电邮:sandyguo@hzlawyers.com
工作语言:中文、英文
2000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2003年毕业于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2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2003年3月-2005年8月执业于上海市宏志律师事务所
2005年8月-2024年6月执业于上海市汇盛律师事务所
2024年7月重返上海市宏志律师事务所
郭志宇,上海宏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西北政法大学校外导师,上海海事大学客座教授。郭律师的专业领域为海事海商、保险(再保险)、银行金融、公司并购、货运物流、房地产。在银行金融领域,郭律师曾为中国银行新加坡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新加坡分行、华侨银行上海分行、韩亚银行上海分行、平安银行上海分行、华瑞银行、昆仑信托等金融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在保险领域,郭律师成功地办理了各大中型保险公司和国内外保赔协会委托的上百起重大、复杂的财产保险或责任保险案件,与多家保险公司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在公司并购领城,郭律师代表客户对目标公司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出具调查报告,提供收购法律意见,起草全套并购文件,曾全程参与的项目包括中国航油集团海天航运公司收购重庆某内资船公司项目等项目。郭律师处理的多起案件被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在内的各级法院作为典型案例公布。
诉讼代表业绩:
1、郭律师长期担任某大型保险公司的再保险法律顾问,代理多起再保险合同纠纷。
2、自2015年12月以来,郭律师一直担任某大型保险公司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风控法律顾问,每年审核超分公司权限案件达千余起,并曾代理几十起因诉讼财产保全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3、代表某保险公司处理与某海运有限公司海上保险合同纠纷案,某海运公司诉请金额为5693万元及利息,判决金额844万元,减损比例达86%。该案经宁波海事法院一审、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历时五年多。该案为国内沿海货物运输共同海损标志性案件。应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邀请,郭律师于2024年4月2日在中国贸促会商法大讲堂中专题分享了该案。
4、代表某保险公司处理与某船舶工程公司船舶建造保险合同纠纷,某船舶工程公司诉请金额为5424万元及利息,法院判决金额303万元,减损比例高达95%。
5、代表某保险公司处理其与某外资公司因中欧班列货物运输货损案而引发的保险合同纠纷。被保险人经中欧班列运送货物,发生巨额货损,向保险人索赔3700余万元。接案后,郭志宇律师团队克服保险条款约定不明确、沟通过程不清晰等多重不利影响,经不懈努力彻底收集证据,依靠深厚的保险法专业基础,最终取得了全胜的结果。
6、就某保险公司与某通信服务公司仓储货物火灾案的理赔、保险合同纠纷及追偿案件提供全程法律服务,货损金额高达8000余万元,追偿效果良好。
7、代表“恩基1”轮船东处理其与“湘张家界3003”轮船舶碰撞纠纷,该案历经厦门海事法院一审、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最高人民法院再审。(2018)最高院民再453号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度全国海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8、代表上海某生态环境科技公司处理其与某上市环境集团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经过多方调查取证,克服合同约定不利、地方保护等因素影响,诉请获得全部支持,成功维护了客户利益。
9、代表国内某银行上海分行处理其与国内某银行湘潭分行之间的国内信用证议付纠纷,因案件所涉的基础合同涉及信用证欺诈,被告提出了管辖权异议、先刑后民应中止审理等多项理由,经搜集类案判例等,说服法院接受开证申请人与受益人之间的信用证欺诈纠纷,和信用证议付行与信用证开证行之间的信用证纠纷与是两个性质不同、法律关系不同、诉讼主体也不同的两个纠纷,分别享有各自独立的诉讼请求和实体权利,最终诉请获得全面支持。
10、代表上海某大型药业有限公司处理其与高邮某药业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涉案金额4600万元,克服严重地方保护以及委托方法定代表人涉刑被判等重大不利影响,历经十年努力,收回借款。
仲裁代表业绩:
1、代表绍兴某针纺印染有限公司,就其与台湾某科技工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仲裁案提供法律服务,仲裁请求获得全面支持。
2、就南通某花木有限公司与张家港某度假村有限公司工程合同纠纷仲裁案,为张家港某度假村有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达成仲裁和解,减损比例达67%。
3、就上海某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与吴某等人投资及回购纠纷,为上海某股权投资基金提供法律服务,仲裁请求获得全面支持。
4、就新余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某控股集团公司基金合同纠纷仲裁案,为某控股集团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减损比例高达98.5%。
5、因某外轮主机发生故障所引发的共同海损案,为该外轮所载货物的保险人提供事故所涉共同海损理算、理赔及在英国的仲裁等全程法律服务,前期效果良好,目前英国仲裁案仍在办理过程中。